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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2年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中试专项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30|供稿部门:|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2021年9月13日习总书记来榆林考察时强调“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指示精神,响应陕西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重大科技战略布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大连化物所”)与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榆林创新院”)围绕煤化工下游产业未来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和瓶颈问题,共同设立《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中试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中试基金”),旨在加快煤化工下游高附加值产品开发的核心技术突破,形成原料多样化、产品结构灵活、低碳环保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化工下游产品生产成套技术,提高煤炭作为化工原料的高值转化利用效能,推动我国煤化工产业实质迈向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现将2022年度中试基金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来源与项目设置

中试基金经费由大连化物所和榆林创新院共同出资,大连化物所与榆林创新院出资比例为1:3,榆林创新院出资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中试基金主要资助能源化工领域面向产业化且在榆林地区转化落地的中试技术开发,资助项目分为两个阶段:中试前阶段和中试阶段。完成中试前阶段,通过专家评估的项目,给予中试阶段资助。其中,若申请的项目已完成中试前阶段研究工作,通过项目评审后可以直接进入中试阶段资助。单项经费按照项目需求资助,项目中试前阶段资助不超过1年,中试阶段资助不超过2年,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申请延期,总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所有项目经专家函评、专项总体专家委员会会评,并由专项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予以资助。

二、申报资质要求

1.中试基金项目的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大连化物所、榆林创新院或中国科学院参与共建榆林创新院的各科研院所,允许牵头单位联合多家科研单位共同申请,所有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与条件。

2.申报中试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应为牵头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技术放大与工程化的研究经验,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并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工作。

3.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申请的中试基金项目限为1项,累计承担的中试基金项目限为1项。

三、资助方向

中试基金主要资助能源化工领域面向产业化的中试技术开发,2022年度一期基金主要支持面向煤化工产业链耦合延伸发展亟需的新型催化剂、先进反应、分离工艺等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优先支持由行业骨干企业提出且关系煤制乙醇下游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

根据前期市场调研,2022年度中试基金重点资助方向《2022年度中试基金重点资助技术路线目录》(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2022年度中试基金项目即日起开始申请,申请程序和要求按照《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中试专项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见附件2)。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word版《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中试专项基金申请书》(见附件3)发送至邮箱liuduiping@dicp.ac.cn,经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PDF版)发送至上述邮箱。

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信息。如有涉密内容,请先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报送。

五、联系人:

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 科研管理部

刘对平 0912-3890193、18810908841

Email:liuduiping@dicp.ac.cn

附件1:2022年度中试基金重点资助技术路线目录

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中试专项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3: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中试专项基金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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